法律问答

您好:小孩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推倒,额头受伤,伤口4cm,缝4针,伤口深见颅骨膜,医生诊断脑外伤,软组织挫伤,请问应怎样要求赔偿,能不能鉴伤?可要求赔偿那些费用?要多少钱合适?谢谢

2018-12-06 17: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条款专门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设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原则,将举证责任附加给幼儿园等教育机构。
    《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该法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依然保持“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民事侵权领域最基本的归责原则,其实质是按照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  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儿童在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培训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按你所说的情况,培训机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责任,培训机构应承担医疗费、交通费、家长的误工费等损失。
  • 幼儿园有保护孩子的义务,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孩子本身并无过错,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幼儿园如存在管理上疏漏,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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