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我发现该合同的有些条款是在合法的条款下隐藏这一些违法的目的,如果我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合同是不是就全部无效了?

2018-07-14 09:4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缺少有效要件,导致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而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确认。
    其中,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一、根据劳动法,你虽然是该公司的名义上的法人代表,查该公司仍然应当与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应当从你进厂之日起算起。
    二、你虽然是该公司的名义上的股东和法人代表,但你并没有真正向公司投资,而且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严格分开的。如你擅自取出公司注册资本,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抽逃注册资本罪,详情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文),也很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三、大陆公司内的财产到底属于谁,应该根据投资约定和法律老人家具体分析,当然,这种情况的纠纷很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隐名股东纠纷”。
    四、如你没有过错,公司无权辞退你,如违法辞退,你可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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