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朋友骑自行车和一辆带人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是逆行的。我们轻微檫伤,自行车严重损坏,不过驾驶者檫伤比我严重,电动车没多大损伤,打110说哦让我们和解,他们家就在事故现场附近,还叫来一个邻居,后来我带他去包扎了一下,他还说要我陪他300块钱,他们是地头蛇,根本和解不了的

请问该怎么解决此事啊?谢谢

2018-12-06 18:1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骑电动车出事故也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虽然目前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但骑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也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见我国《刑法》并没有将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限制在机动车驾驶员的范围内。
    因此,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或是相关人员、甚至是行人,只要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事故,并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电动车的上路的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 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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