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下午出的车祸。我开公司的车送货,我开的面包车,对方是个摩托车。事故现场:10字路口,我属于次道,他主干道(他逆行)。交JING划分的我主要责任,他次要责任。事故出了后,我公司表示对事故不负责。(现在暂时没考虑这个事情。)现在那人还在医院躺着的,(伤势:软组织伤+左第三根肋骨骨折),现在病人已经可以到处乱走了,上梯砍两步两步的跨。今天我去医院,病人已经离开医院在家,但医院的病床没退,他现在每天只是输液去一趟,去了又回家,所以我就很生气。(拿别人的钱看病是不心痛。)医生的意思是:随时可以出院,也可以住两个月,这句话让那病人得逞了。求法律帝 医学帝帮我想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