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天出了起交通事故,我是面包车,对方电车,在红绿灯路口相撞后,对方打事故科报案,事故科到场后问我们愿不愿意协商处理并把我驾使证和行车证收走,后我们双方协商解决,由我一次性赔偿对方700元整,结束此事!但我到事故科拿驾使证时被告知需交罚款200元,并扣3分才能取回驾证和行车证!事故科罚款扣分的做法违法吗?

2018-12-07 05:4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事故处理流程:
    1.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向上级交警申请复核;
    2.按事故责任大小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不一定扣分。如果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不扣分。 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说明他一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时,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处理。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就没有违法行为,不要处理,就不存在违法记分了。 二,但是,交通违法行为不全是有记分的。(比如违停不记分,超速)。
  • 罚款的情形主要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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