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年前我在原公司买了一年多时间的社会养老保险,在离职的时候他们说还没报到社保局,就开了张离职证明,说过段时间再去找他们。当时有听很多人说连续3个月没有续缴就相当与作废了。所以在我搬家的时候就扔了。4年后我有了新的工作,本来以为重新买就可以了,谁知道社保局有我的资料,还得去找原来的工作单位。原来的单位人事部在电话上也没说不给办。可我就是进不了公司商务中心去找人事部门。门卫不让进,说要人事部门的人来接。可人事不接,说不认识我,要我找原部门开证明给保安,结果原部门说我现在不是那的人,他们只给现在在部门工作的人开,也不给我开。我给他们保卫部的领导打电话说看能不能把我身份证压在保安那让我进去,结果还是要么有人接要么开证明那些话就挂了电话.

现在这边单位要我尽快把社保关系转过来,可那边又闭门不见.我真不知道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07 06:5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 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2、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农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是大趋势,所以不提倡退保。

    3、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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