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况:1.我老公开电动自行车在乡村道路上行驶,在超越通向行驶的拖拉机(拖拉机运粮食用的,粮食码放超出了拖箱的边缘许多,道路宽3.5米,拖拉机的宽度是1.5米,碾压时齿轮距离道路边缘1.15米)时候摔倒,导致右前臂被拖拉机轮碾压,造成严重骨折和肌肉受伤,拖拉机在碾压伤者右手臂后未停留径直开走,但雇佣拖拉机的雇主紧随拖拉机,看到伤者受伤后,拨打120和110,但未叫停拖拉机,事后在向交警口陈述事实的时候,拖拉机司机说他不知道碾压了伤者,拖拉机雇主选择性陈述被碾压的事实,但隐瞒了和拖拉机的雇佣关系,事后拖拉机也未联系伤者及其家属,请问1.拖拉机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2.拖拉机雇主的行为是否有做伪证的嫌疑?如果属于作伪证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3.如果交警处理下来,根据交通法规伤者,拖拉机司机,拖拉机雇主应该各自承担什么责任?4.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治疗费用在交警未作出结论前应该由谁来支付?

2018-12-07 13:3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受害者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责任人必须予以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出人命的处罚。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