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安置房到明年己满五年,到时过户是否也要增收百分之二十的税吗?

2018-12-07 16:1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安置房是政府部门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通过征地,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主要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现在郑州的安置房多为拆迁的城中村居民而建设的。拆迁要了安置房,拆迁方给你的拆迁费,用在安置房上是免契税的,房价超出部分就是你自己掏钱买的部分是要交税的,还有就是你的拆迁协议,拆迁费的总价必须有一个总数额,才能免你的契税,否则税务局不认,拆迁户要房的不是都给扣钱了吗。
    还给你一部分钱,这两部分钱必须有一总数额,如果没有就上拆迁办要一个补充协议。
  •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 安置房要先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接下来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办拆迁安置房过户需携带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般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5、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三、拆迁安置房过户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由于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
  •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
    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