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A家具城购买两个书架,厂家把书架送到家后,我发现同一款的两个书架的颜色和用料有区别,便要求厂家更换,但是厂家工作人员看过后非说是一样的,与厂家协商多次没有结果,我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并缴纳了诉讼费用,厂家收到起诉状后,便主动找到我要求为其更换,只要我撤诉。于是我便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同意了,可是,当我撤诉后,厂家也没有履行当时的承诺,方某又多次找协商多次,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我又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要求厂家为其更换,请问,当事人撤诉后,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否还会受理?

2018-12-07 21:58: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不涉及财产50到100,看法院的规定。
  • 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第一次起诉时的查封在撤诉时已经解除,所以,再次起诉后必须再次申请查封,不存在续封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 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   法院会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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