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两人腿折,交通事故判决对方负70的责任,我友负30责任。因我友粗心把住院缴费发票弄丢了,对方中一人已经手术治疗在恢复中。另一人以没钱为借口,出院拒绝治疗,目前伤口还没处理,医院以对方出院为由拒绝补开发票,而保险公司还没判决,请问我友该怎么办?如果因对方没住院治疗引起的后果,我友又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8-12-08 03:4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死并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全责方的住院医疗费,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予以赔偿。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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