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侓师你好,我老家有偏空地,然后村委会集资盖了房子,要卖给我们,房子没有房产证,就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的,是属于村委会,而这个房子买下来唯一凭证只是签个合同,我考虑着这个房子买下来会不会有风险,该怎么办,我有些拿不定主意,能给个建议吗?

2018-12-08 08:3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  集资建房产权的确定  对于职工和单位参与集资建房的,分两种情况:  1)如果职工办理入社手续后,并且职工个人按照建造费用集资且单价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的,所购住房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规定。  2)对于单位参与住宅合作社建房,单位再以当年的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所建集资建房,那么职工应按照房改售房的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 在购房合约约定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具体有:

    1、赔偿损失

    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话,会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城区建房必须取得房屋的“两证一书”,两证是指“集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是指“住宅建设质量保证书”,其中,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国土部门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规划部门发的,住宅建设质量保证书是住房建设部门发的,取得这些后方可建设。   在房屋建成后,按照所取得的这些材料,经过消防、规划验收后,方能取得房产证。
    我国的土地房产实行的登记制度,房产证是追认物权的最有力依据。因此,只要能实现过户,原则上是追认你享有物权的。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是建设时的依据,对于房地产开发的房屋,不可能回给每个业主办个土地使用权证的,但是每人一本房地产证足以证明物权。
      如果你觉得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放心,可以去国土部门补办一个。实在办不了,就找司法部门公证处申请公证,涉及到使用权经济纠纷的,由原业主承担就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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