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原来上班的单位因为借款事项诬告了,但这件事我的的确确是被冤枉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原来在一家建筑公司担任财务会计,那里没有出纳,所以每次转账也是有我代理的,就在2014年4月份有个叫郭玉春的向我们公司法人谢群生借钱,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叫郭玉春的跟公司法人都是好朋友,公司法人因为朋友关系不好拒绝,但又顾虑把钱借给郭玉春以后不好意思要回,所以当时法人就自作主张说让郭玉春打下一张欠我赵真真10万的欠条,随后让我从公司账户直接给郭玉春转款10万元。当时我想这件事反正对我也没什么利害关系,所以就答应了。我现在已经离开公司了,昨天却接到法院的电话说我被原来的建筑公司告了,说我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给郭玉春转款的。我昨天直接就给那个法人的老婆打电话了,他老婆也在电话里承认说这件事我是局外人,不过是让我承认自己是被告来帮助他们要回这个账款的,当时我已经把通话录音了。请问这件事我应该怎样处理呢?谢谢啦老师!

刑事辩护
2018-12-08 10:1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承担还款义务的肯定是借款人,其次担保责任谁承担要看保证人是公司还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如果是公司那么还由公司承担担保义务,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免除公司应该承担的保证义务;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个人,那么由其个人承担担保义务。自然人与法人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 公司借款个人在借条上签字,只要公司盖章公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个人不会承担还款责任。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 1、如果对方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且承诺予以返还,则能追回。如果没有借条及其他证据,在双方确认该债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
    2、如果对方不认可,没有借条,如果有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据,也有可能走法律途径追回,这要看你所掌握的证据情况。
    3、如果你们之间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也不予认可,那么该债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4、任何纠纷,建议尽量协商解决,省时省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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