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0年12月15日在东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方受伤,住10天院,话费3000元 是对方出的,我方是三轮车,车损不大,对方要我赔偿车损,(大约在4万左右)我方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2018-12-08 14:4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车损评估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
    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

  • 一、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2、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  
    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  
    3、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要按照各自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4、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原则。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总额最高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  
    5、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三、交通事故死亡的理赔程序是什么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你好!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警没有证据,认定你母亲有责任的原因应该是“离开事故现场,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3、对于主次责任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主次责任因该是2::8或者1:9的比例。
    4、没有认定书,法院应该会不予立案受理,这种案件的时效是一年。
    5、医疗费的数额根据医院的收费凭据和病历确定。
    6、如果有责任划分,法院就是根据这个判决,赔偿包括误工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没有赔偿能力不会拘留,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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