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 我的朋友无证驾驶。被交通民警处理过。但是还没缴处罚金。请问违章缴款人名字是。司机。不是车主。那么车主可以不用承担处罚金吗

2018-12-08 20:1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违章行为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  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超速: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东莞违章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  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驾驶证: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记满12分继续驾车: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后逃逸: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扣分新规定  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9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第107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您好,一般违章,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赔,视情况(无照驾驶、盗抢车辆、故意)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所以只要没有法定保险公司追偿的情况,最终都是保险公司赔付。
    车辆的商业险会有更多的违章理赔限制的。
    但是交强险里限制较少,即使有上述三种限制,也是保险公司先赔付,后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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