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今年2月份结婚了,我的户口是老庄村的,是当初为了上学把户口上在我姥姥的名下,我没有房产,我老婆的户口是堰头村的,我想把她的户口迁入和我一个户口本,派出所说要房产证,我没有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2018-12-09 05:1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房产证,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如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没有房产证的,该房产就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要等房产证下来后,才能进行遗产公证继承),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1,法定继承权是与生具来的,不受外在条件的制约;2,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不管有没有房产证,不改变继承人的合法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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