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律师你好,2012年9月6日凌晨3点左右,台州市玉环县坎门发生了一起特大恶性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当晚 在坎门新村菜场山洞一辆小车急驶而来将1名在路 边的骑自行车的人撞 到,然后加速逃离现场。伤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醉酒驾车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肇事者应付何刑事责任

2018-12-09 11:5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处理,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你好,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对方的赔偿责任,如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在检察院就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交通肇事者逃逸后的交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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