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下.我和我老公离婚.我不要其他东西只要小孩的抚养权.我自己有工作.5000左右.对方和我差不多.他老是动不动就打我.然后现在还问我要钱.我受不了.所以精神出轨.但是被他发现了.就是QQ聊天的那种.被他截图了.这种情况如果我离婚我可以拿到小孩的抚养权吗.还有这样如果他不同意离婚.打官司我有多大的机会可以胜诉.

离婚
2018-12-09 16:3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中准予离婚的条件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那么如果一方只是出轨而没有与他人同居,能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而准予离婚呢?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是: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因此,如果一方只是一次出轨,另一方起诉到法院判离的几率不大。如果真想达到离婚的目的,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经过6个月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也可分居满2年,或者可收集对方多次出轨、屡教不改的证据再提起诉讼。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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