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持械敲诈,强迫写欠条,但并不欠对方一分钱也没有经济往来,报案后警方只是给出一个和解的说法,而且我天天被人骚扰恐吓,请问公安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刑事辩护
2018-12-10 06:2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你可以收集对方辱骂你的一些证据,必要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或者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1:在微博及QQ被人骚扰谩骂,首先可以报警,请警方处理。第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千万不要实施报复行为。2:首先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3:如果情节非常严重,可以构成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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