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们好,我于2012年3月借给朋友2万元,没打借条,后来大家去了不同国家工作,期间只还了我10500元,后来就各种借口不还了,现在她嫁到外地去,把我QQ微信拉黑,我唯一的证据就是网银转账记录了,我不知道她老家具体地址和身份证号码,请问我这钱9500块钱还能要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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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拍照的法律效力没有原件的效力大,打借条,不如打欠条,借条使欠工资变成了民间借款,今后其解决程序会不同。
三策讨薪方案:
欠工资白道的解决方案(上策)如下:
1、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局申请
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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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
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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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用卡不可以借他人身份证办理,,只能用本人身份证办理
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1、国内居民,只需要提供:填写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
2、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还需另外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居留事由必须为就业)或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就业证;
3、如果您是私营业主,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显示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和开始经营日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想申请额度比较大的信用卡,需提供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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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只有一张借条,没有转账记录,特别是在借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多数“债主”都无法讨回借款。那是为什么呢?
因为仅凭一张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根据
合同法规定,
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因此,借款关系的存在,仅仅以借条来证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借款的交付事实。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无效的。
通常,法官审理
民间借贷纠纷,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出借方对双方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以及款项交付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而借款人则对自己履行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所以,出借人必须说明款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对于大额的借款,比如说上百万元的借款,一般要求有相应的转账记录,而且,转账记录要与借条相吻合。
如果仅仅提供借条,而没有提供支付凭证的,法院就要根据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还有交易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在债主未能举证证明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持巨额借条起诉讨债,就得不到法院判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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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