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开车撞到标志牌没造成第三方损失,当时没报警,因为头部受伤去买止血贴。返回现场时车已被交警拖走了,现在交警判我肇事逃逸还怀疑我酒驾,还有拘留我,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公司税务
2018-12-10 13: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肇事逃逸的责任: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匿的,承担事故的的全部责任。
    (二) 事故导致一死二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一、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五一前酒驾不累计追究。  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该条款不追究继往。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原条文执行,5月1日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条文执行。他介绍,为此,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所有酒驾人员都将进入名单库。  
    二、2013酒驾新规还扣分吗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
    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第一,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第二,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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