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在工作过程中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但是所在单位是外包单位,与发生事故的厂不存在劳动关系,爸爸在外包单位干活只有17天,还未满一个月,且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到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导致有失忆现象,所以怎样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和赔偿?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具备工伤赔偿的要求?劳动合同发对这种情形怎么认定?我们需要现在做什么?

2018-12-10 18: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受工伤需申请工伤赔偿的:
    1、先申请劳动关系确认,应为劳动关系的存在决定了你父亲的赔偿是按工伤标准还是按劳务人员的人身损害标准来赔偿。
    2、如果先申请劳动赔偿人家对方会以不存在劳动关系来抗辩的,你们还是要确认劳动关系。
    3、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对方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赔偿,没买就由对方单位自己承担。
    4、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一定要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申请。
  • 你好!劳动合同满期后,不许订劳动合同,就算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你们能够拿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劳动合同满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你们续签劳动合同,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认定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内容有: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8.劳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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