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子追了别人一辆烂捷达车的尾,交警开了责任认定书,我的全责,保险公司也来了,我们就把车子都拿去修了,但对方喊我赔车辆折旧费和车子维修期间的租车费共7000块钱,我没有给。他就不给我一起去结案,还说到法院去告我,请懂的朋友帮我想哈办法,我是成都的。我想问的是:1.没有他我拿我手里这份责任认定书去结的了案吗?2.上法院的话我赢的可能性有多大,赔偿会比他要的价更高吗?

2018-12-12 07:4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保险:依据新保险法,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例如已经在交警队缴纳了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最好和保险公司协调一下,当保险金赔偿下来以后,双方一起到保险公司,受害人看到确切赔偿金额,然后受害人把前期车主的预付款给车主,车主把前期预付款收据给受害人,然后由保险公司直接给受害人。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