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遗产分配问题,房屋是由我父亲,及我爷爷,以及我爷爷的弟弟(以下简称小爷爷)出资共同修建,小爷爷未婚,我的叔叔过继给他为子,爷爷去世以后,出现了房屋争议问题,我的父亲只分到了三分之一的产权,按照法律条款,叔叔拿去了我爷爷的那一份,以及小爷爷那一份,按照遗产分配这样是否合理,并且在我父亲醉酒的情况下签署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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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
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由被
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法定继承人一般应当平均分配遗产。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依您说的情况,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其父母、妻子、女儿、儿子五人。对于遗产一般平均分配,法定继承人各分配1/5的比例,你们也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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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遗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
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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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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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八)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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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