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2012年借了我5万元,欠条写了一年还清,期间还了3000元,之后人就找不到,见过他妻子但是她妻子不知道有这事,的确借钱时欠款人还不认识他妻子,现在是否还可以起诉追回欠款?

2018-12-15 07:2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 追回欠款可以先跟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到期后及时返还,未到期可以跟对方商量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担保或者保证。
    到期不还,可以起诉,准备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起诉。
    所准备的证据是为了证明你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收条、还款承诺书、还款计划书等。
    这些凭证上要有债务人的亲笔签名,最好有债务人按的指印。
  • 存在债务纠纷的,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携带相关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欠款而不偿还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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