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为其生产的糕饼申请注册了某商标,后我公司发现B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用于生产的饼干上我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有权,向法院主张由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为自己在被侵权期间所受的损失。请问:我公司该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具体赔偿数额?

商标
2018-07-17 1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商标侵权赔偿多少不好说,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被侵权怎么办?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综上,权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主张权利,计算赔偿额时可以通过工商或质监部门查账获得,若仍无所获,可以计算自己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就是关于法定赔偿的规定其内容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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