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09年3月20日,我同家人在洗车场洗车时,我小孩被洗车场房东的狼狗扑倒并咬伤头部。我去救小孩时也被其咬伤大腿。我们在医院的治疗费共2000多元。随后我去同该房东协商,他付给我1000元后说剩余其他费用应由洗车场负责。而我进洗车场及洗车过程中,并没有人告诉我院内有狗,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我想咨询一下我剩余的医疗费.误工费及小孩精神损失费该有谁来承担?而该事件该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处理?谢谢。 你好!<p>2009年3月20日,我同家人在洗车场洗车时,我小孩被洗车场房东的狼狗扑倒并咬伤头部。我去救小孩时也被其咬伤大腿。我们在医院的治疗费共2000多元。随后我去同该房东协商,他付给我1000元后说剩余其他费用应由洗车场负责。而我进洗车场及洗车过程中,并没有人告诉我院内有狗,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我想咨询一下我剩余的医疗费.误工费及小孩精神损失费该有谁来承担?而该事件该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处理?谢谢。

2018-07-17 18:0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狗咬人,狗主人或者饲养者需要承担责任。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 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医方提出申请的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申请的应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应为死者近亲属。
      当事人应以局面形式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因为医疗事故行政处理是一个严肃的依法行政过程,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必须有一个严谨的、科学的、客观的、有效的形式和程序;其次,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可以更准确、更详细、更全面反映医疗过程和自己的意愿;第三,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可以存档备查,有利于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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