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有一块宅基地,是十几年前从别人手里买的,一直没盖房子,前两年叔叔盖房子就用了宅基地,盖房子钱大部分都是我家出的,但是在上房产证的时候没和我们商量就写了他们的名,请问还能要回来么?

2018-12-16 22:5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宅基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买卖的,那么,宅基买卖办理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
    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
    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