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06年9月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约定3年,违约金9000元;
于08年5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6月由于拒交违约金,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于是直接离开公司;
直至今日,可以算做失业,公司一直坚持不交违约金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至今,档案、社保都在原公司。
请问:
1.?我现在是否有权在拒不缴纳违约金的情况下要求公司为我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现在已经超过维权实效,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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