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自38岁工作至70岁病故(备注:69岁仍在职直至70岁丧失自理能力),则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抚恤金及安葬费,标准是什么?
2,该用人单位从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亦未缴纳三险一金。且劳动者在职期间平均每周工作超出44小时,从未享受到任何社会福利。则上述1提及的标准是否有变更?
3,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体检?
4,劳动者生病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100%承担医药费及看护费?
01:27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