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小王???

08年我与一家煤矿企业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1年,培训费用28000元,签订的服务期限为八年,2009年8月入企工作,岗位为调度员岗位,但安排的部门却一直不是调度岗位,由于家庭原因,我又找到一家企业的工作,于2001年12月底离开了原来单位。在2012年3月14日的时候原来单位已经单方面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2010年8月与我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2012年7月我与新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原来单位扣押了我的人事档案,也不给我办理五险一金的转移手续,说必须得交违约金,由于现在着急转移五险一金,,请律师告诉我该怎么办?该怎么转移五险一金?交违约金的话该怎么交要交多少?麻烦您。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8 14:1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 (1)档案转出的办理:已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辞职文件》等相关证明、《人事代理合同》、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 ·未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报到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
    (2)档案转入需携带资料 ·《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自己离职公司要挟不给转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办理相关五险一金的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有约定按约定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增加赔付额。  
    2、双方协商决定  违约金是可以约定的,具体没有法律规定万分之一这个说法,但违约金是有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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