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上家公司离职已经两个多月了,因为离职的时候公司不给我出具离职证明,也不给我结清工资,所以我从公司离开后给公司发了一个EMS,EMS中的内容大致如下,因公司拖欠工资,先向公司提出离职,如果公司在我离职一个月后拒不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我将不遵守合同中有关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发完这封EMS后我在家里等了一个月,公司也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要给我补偿金.所以我开始找工作,现在刚上班一个多月,但是在前两天忽然收到公司给我打了3200块钱,上面注明用途是竞业禁止补偿金,这个是在银行给的汇款通知的短信上看到的.因为在我入职的时候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里面有竞业禁止条款,但是并没有详细的约定补偿金额和违约金额?,也没有约定通过什么方式给我补偿,比如按月还是一次向支付.

由于离职的时候公司没有结清工资,所以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结果现在还没有下来.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

1. 因为我只是公司的一个普通员工,也不涉密,我想这个条款是否对我适用?

2. 因为我离职的时候公司不给我补偿,并且发完EMS后公司也没有反应,现在我好不容易找了个新工作,他现在给我打钱,我是否要遵守竞业禁止这个条款呢?

3. 关于补偿金额,一个月给我补偿1600,这在北京是不是太少了?

4. 因为在合同中只有竞业禁止条款,里面只是说我离职后不能从事和公司同类业务和有竞争的公司,没有说补偿的金额,也没有补偿方式,到现在也没有和我签订该协议的补充协议,现在他单方面的给我打了3200块钱,并且是4月和5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我该怎么办?

2018-12-18 20:5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 你可以签.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内容上应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加以规定。
    (2)应在合同中写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且不得将该行业的一般知识、技能或员工因工作而累积的专业技能都归入商业秘密的范围.
    (3)限制从事的竞争性行业或单位必须确定应在合同中列出。
    (4) 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
    (5)合同中不仅必须约定补偿,而且还应该明确补偿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对数额的确定。而且必须予以支付不然合同无效。 补偿一般是根据工资按不利计算的,地区不存在差别.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在劳动仲裁期间,由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还是应该要给自己发放工资,不能停掉自己工资。
  • 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若由此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