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和老公产生矛盾.这时她认识了一位男人.这位男的就经常安慰她.然后说喜欢她.我朋友对他也有好感.这个男的说他己离婚.因为手头紧就跟我朋友借钱.就这样陆续借了十几万.期间他们发生了几次性关系.后来这个男的说他和老婆复合了.我朋友也不想影响他家庭.就希望把钱要回来.结果这男的说投资失败.还欠银行很多钱.没钱还了.只打了张欠条给我朋友.当时借的时候这男的说把房子抵给银行.拿到钱就还我朋友.现在也不提了;请问这样的事情是诈骗吗?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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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起诉法院缴纳诉讼费参考如下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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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
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借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借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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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有借条,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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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借贷纠纷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更不会坐牢(除非涉嫌
诈骗罪);
第
二、如果涉嫌刑事责任,比如涉嫌诈骗罪等,那么刑事责任和
民事责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确承担了刑罚后依然不可以回避民事责任;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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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