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上海浦东机场附近的一家物流公司(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内上班,做一休一的,每天平均工作16小时,是否超时了?如果我和公司打官司索赔超时的加班费的话能赢么?我听说华东民航和机场这边签过什么协议的就是在机场那边工作是没有超时的,是否有这么回事。还有我在这家公司工作4年多了。除了第一年拿到过合同外,剩下的几年的合同都未拿到,如果我打官司的话,这点是否有利?(PS我不是和公司直接签的合同,我是和一家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也就是所谓的劳务工。)

2018-12-19 06:4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
    20.83天和
    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
    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200%×加班天数。
  •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既然说是每个月不超过36小时加班时间,
    这个规定包括周日,周六,和所有的节假日在内,加起来的加班时间总和不超过36小时。
    如果超过36小时了,单位是违反劳动法的,要受到劳动监管部门的惩处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超时加班费,超时加班费的计算国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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