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先生10月1日在苏宁购买三星55ES6100J型号液晶电视,,3日售后上门拆封安装,23日张先生在朋友的建议下检测到液晶电视有“亮点”,也就是“点缺陷”,因此张先生联系了三星售后上门检测,检测及处理结果是更换屏幕。但是张先生认为这是产品质量问题,并且这种质量问题是产品安装时就存在的,张先生提出了更换新机的要求,而售后以超过15天更换新机的时间不予更换。张先生认为他有权要求厂商对有“点缺陷”的液晶电视进行更换,甚至是退货。理由如下:

“点缺陷”是衡量液晶电视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液晶电视上出现的亮点、暗点的统称。从技术上讲,亮点、暗点是液晶电视上不可修复的像素,是液晶屏幕在生产和使用中不可完全避免的一种物理性损伤,主要是由生产环节造成,也有可能在使用中受到撞击或者自然损耗而产生首先,从常理上来说,张先生使用液晶电视才20天,谈不上自然损耗,使用过程中受到外力撞击的可能性也很小。所以,“点缺陷”应该是生产环节造成的,属产品质量问题。其次,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说明的质量状况。而液晶屏幕“点缺陷”是事实存在,厂商售后人员也承认。因此,厂商在生产、检验及销售过程中应该知晓产品该问题,应该在产品说明书上予以说明。张先生并不是专业人士,并不知晓液晶电视会出现这种现象,而厂商未对张先生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法》规定,张先生认为厂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该由商家为消费者退换机,积极地为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18-12-19 08:24: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执行。因此,网购不满意想退货时,由此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但是质量问题退货的,这种情况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
    2、如果对方不承担运费的话,你可到消协投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你好,对于质量问题依据消法规定,商家在出售时是否告知,如果没有告知有质量问题,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 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哪些权利: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三.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四.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五.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六.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八.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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