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母亲将80平的一套两居室租赁给了我爱我家公司,现在对方因为没租出房屋,告诉我们准备解除合同,只答应赔偿两个月租金,我们了解到这个公司同样的租赁条件退赔了4个月的租金,我们签了三年的合同,请问如果我们不同意该怎么办理?谢谢。

2018-12-19 17:56: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再通知承租人,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交纳租金,逾期不交的,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X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工资待遇等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您可以根据单位的安排变动岗位。

  • 1、房屋拆迁只补偿所有权人,故你们作为承租人,无权请求补偿。
    2、你们可以依据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拆迁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
    3、双方可以先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你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4、立案所需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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