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晚上9点10多点开车撞伤人。先擦到亭在路边的面包车再撞到人的,后来我走了又回来,看到有2/3十人在围观,心里害怕就开车走了80-100米左右自己把车开到江边的园林园里,自己也受了伤,当时晕了过去。交警定我是醉酒撞人后逃逸。撞伤的伤者要我赔偿她7到8万元私了,另外住院费医药费7-8千元也要我给,要不她就不出院,一直在院住。因为她两边大蹆跟还要一点瘀肿。医生说要慢慢养,不伤骨但是肌肉拉伤了(疾病诊断证明书1枕服部头皮下血肿2全身多处皮肤挫擦伤)

2018-12-20 09:4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遇到一些难缠的人,住院伤好了还赖着不出院。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相关规定:事故损害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和实际损失依法赔偿。对于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可以拒绝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伤者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等损失,系伤者自己故意造成的,与伤者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与患者无关,应由伤者自己承担。当然,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亦可采取请第三方调解妥处纠纷、停止支付医疗费等方式促使伤者自行出院。
  •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对方私自破坏现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既然通过公安机关处理,相信公安关机就是了。
    四、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赔偿的,不过首先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手续给你相应的赔偿。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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