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订金,去年三月我在惠阳淡水预订一套房,12月他们才拿到预售证,因为国家政策变了,首付要五成,所以我不想要了,要他们退订金,他们不退,而且我定的是94平米的,现在他们的是99平米。我可以要回订金吗,

消费者维权
2018-12-20 19:1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讼解除合同,要回订金
  • 房产证属于谁的名字,房屋产权属于谁。  房产证: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你好,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
    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因此,你还是好好跟对方协商吧。
    但是,如果你交纳的是定金的话,则会有很大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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