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校把门牙磕掉了校方说与学校他们没有责任?我想知道怎么解决呢?等十八岁接牙我想知道对方应赔偿多少合理

2018-12-21 10:40: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审理未成年人伤害赔偿案件中,法院应注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足够保护主义原则”。在法律允许的幅度范围内,不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且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要求,都对未成年人适当放宽给付标准,在赔偿数额上高于相似损害程度下成年人的标准。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人身损害赔偿和车物损坏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超期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精神抚慰金等。
    车物损坏赔偿的项目包括:车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营运车辆停驶造成的间接损失、车辆施救费、停车看护费以及进行车物损失评估的费用等。
  • 在学校被殴打受伤,对于殴打你的人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因为对方也是未成年人,所以应当由他的父母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学校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起诉,你可以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营养费、交通费等等都可以主张的。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需要开情况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当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按照过错责任方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过错程度和大小进行认定,即谁的过错大,谁就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过错小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过错相当,就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是行人相撞时,原则上应该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行为,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时,机动车不必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可以适当的减轻其赔偿责任。
  • 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
    1、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
    2、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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