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广东乐昌市沙坪镇人。2008。年生了第一胎。2010年生了第二胎。现在人口普查回来入户口。当地计生办说是超生不能入户。要入户就要罚款。请问是否合理。我该怎么样才能入户

2018-12-21 13:0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然我国现在全面开放了二孩政策,但是对于计划生育以外的超生还是会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我国已全面开放二胎,全国各省市已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现在生育的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具体征收标准根据各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已经接受了相关处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就不会在另一地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还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工作日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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