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4年在一家公司工作,2007年离职到另一家公司工作,因这家公司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拒不向我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也不给我足额缴纳本公司在2006年就开始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导致我在其他公司工作期间无法续保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利,和影响我今后晚年的生活,因此我多次请求老板去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办理我的续保手续一事,可他总是每次答应后都没去落实,一直拖欠到现在,根据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这家公司是应当承担赔赏我2004年至今的社保费的责任的,我于2011年5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申请求助,2011年12月22日社会保险征收机构通知我说,这家公司只同意给我缴纳2006年3月到7007年12月的保险费,剩下的他不愿缴纳。还说他们征收机构只能做到追缴剩下的不在他们权限说这是属于劳动争议要我去找劳动仲裁,于是我去找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又说不是他们的事说要我到法院去告他,我去了法院可他们都不受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这件事究竟应该由那个机构来处理剩下剩下

仲裁
2018-12-22 05:5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2、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农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是大趋势,所以不提倡退保。

    3、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 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
    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单位出了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和工伤基金赔偿: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3、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按规定赔偿不同项目。
  • 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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