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给人打坏了鉴定轻伤害现在要刑拘最多拘多长时间啊他不是主犯

刑事辩护
2018-12-22 17:2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侵权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需要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1、多人共同实施了故意或随意伤害他人行为,导致受害人轻伤,即便不是主犯应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并非主犯,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其书面谅解,主动投案自首,举报同案犯,向司法机关表达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司法机关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于处罚的判决。如果从犯被判刑,在量刑上会适当轻于主犯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打人者作为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5、即便受害人的伤情够不上伤残,但是如果位置较为特殊,例如,在脸上留下难以祛除的瘢痕,可以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8条、9条、10条
  •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的,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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