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好,我去年4月向一个金融公司贷款10000元,每月还款?律师你好,我去年4月向一个金融公司贷款10000元,每月还款,分24期还清,我已还款一年,但是近几个月因个人原因没能及时还钱,前段时间我联系它们继续接着还款,但被告知我逾期太久不能分期还款了,必须一次还清欠款共13800多,我问它们为什么这么多,他没也没有给我解释,还说不还就会起诉我,我叫他们给我个解释,过了两天一个自称是他们们律师的打电话给我,说已起诉我,我问他为什么会那么多钱,他也没给我解释,并且还告诉我起诉金额变成30000多了,他说这些都是按合同办事,说合同是两份,我们自己有,叫我去看,但是贷款时他们并没给过我合同啊,只有一张还款单,过后我又向其他在他们那里办过同样业务的群众了解过,他们也都没有合同,并且还知道了一件事,就是金融公司把我们的资料哪去向第三方机构贷款,这些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当时这些都没告知过我们,我当时很意外,请问他们这个合法吗?我现在只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还我还的我会还,但是不合理的我接受不了,前两天又打电话叫我9月5号下午3点去开庭,不是法院给我打的电话,又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他们是不是在骗我,我去吗?如果真的被起诉,我应该准备些什么?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8-12-22 19:4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透支后一直不还,滞纳金没有上限。
    ① 如在宽限期内不算逾期,如无宽限期则直接计算逾期利息及滞纳金;
    ② 滞纳金为欠款的5%,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③ 致电信用卡中心或银行说明情况;
    ④ 逾期一次,短时间立即偿还,不会对信用记录造成任何影响;
    ⑤ 对申请提额有一定影响,会略微降低提额的额度;
    ⑥ 对贷款有一定影响;
    ⑦ 逾期超过60日记录入个人征信记录;
    ⑧ 逾期超过90日记录为征信不良。
    注:逾期不还银行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 逾期还款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款逾期的可以收取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第125条规定:“公民之间,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计复利”问题应直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7条,也就是说出借人在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内可以计算复利,这也是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协的社会体系。
  • 一般逾期9次以上成为黑户,只有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被起诉。
    贷款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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