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被反诉人XX起诉状所述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颠倒黑白、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敲诈勒索反诉人。
1、 被反诉人XX在没有公安机关和法院经过调查出具的关于被反诉人出具的网上帖子所述所有事件内容的真实性和相关人的真实身份证明,就诬告反诉人,并企图敲诈勒索反诉人,给反诉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身心伤害,已经涉嫌诬告、敲诈勒索。
2、 反诉人婚前非常缺乏对被反诉人本人和家庭成员人品的了解。
3、 被反诉人XX经常用非常下流的语言辱骂原告和家人,侮辱原告的人格,持械伤害反诉人,毁坏家庭财产。
综上所述,被反诉人起诉状所述颠倒黑白、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且被反诉人和同伙的所作所为在暴露于众的情况下,一直屡教不改,再次妄图利用法院敲诈勒索反诉人,法院不应支持其诉讼请求,而且,被反诉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反诉人的利益。
请问该文牵涉哪些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