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处小院,当时的房主只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上划拔性质,没有办理房产证,我现在怎么过户土地证,怎样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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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办理程序:
1. 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协议;
2. 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 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 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 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 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 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
合同﹑章程及批复
4) 总平面图5) 地形图6) 规划局用地许可证及附件
4. 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 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 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5)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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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独的国有土地证是不能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是需要五证齐全,且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的。
二、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
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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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可以通过抵押取得,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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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已经过户后,土地证过户还需要:
1、过户好的房产证,户主的身份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上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房产证、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因为房产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20元)即可。
二、注意事项:各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办理的方式也不一样,建议办理时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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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