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年前我爸一个朋友找别人借钱,打的借条上我爸是担保人,后来我爸的朋友失踪了,所以那个借钱的人到法院起诉我爸,结果是法院强制执行我爸把钱还给了那个人,现在我爸朋友在单位有一套房子可以用来抵消他的部分债务,我爸朋友也差单位钱,并且之前我和我爸找过他的单位(因为有熟人认识),现在我爸不在芜湖不能回来,昨天他所在单位联系我说,我要先到法院起诉,才有可能拿到钱,我现在直接带上相关资料以我代替我爸起诉行不行?

2018-12-24 20:06: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的,需要您和对方共同偿还,如果法院判决您偿还,您没有履行的,法院可以冻结您的资产强制执行,法院只需您的身份证信息就可以到银行查询您的账户,建议及时要求债务人偿还,避免损害您的合法利益。具体案情是什么。
    债务人是否是无力偿还?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债务人的固定资产拍卖偿还。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5种情形。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又有所区别。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借条上担保责任的解除:按欠条约定的时间。超过时间责任解除。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起诉欠款人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中只是要求对方清偿借款,法院不应要求你提供担保;
      如果你要对对方财产实施保全措施,一般要求要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连带责任保证的,银行可以起诉借款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死亡,银行当然要起诉担保人,讨回银行贷款。你称借款人去世后留有一定的财产,你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放弃继承,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协商解决,不行就向法院起诉继承人,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关于时效问题,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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