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后回来上班,原领导让我去人事报道,人事说我5个月没上班已经没空岗了,问我去别的部门行不,考虑到大家都不容易,我就同意了,来新岗位发现工作多,工资不变还累,不想继续在这岗位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工作调动?

妇幼权益
2018-12-24 22:0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情况下,要调动员工岗位或是工作地址,需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劳动合同存在重大变更,除非你们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址有写到目前要派去的工作地址又或者改变的工作地址不属于重大变更,否则,都是需要协商。
    还有岗位的调整,对于工人工资是否变相减少、劳动强度是否变相加强等等,这就是关于你提出的公司同等岗位调动是否必须去的回答。

  •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降职降薪的相关规定,因为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   
    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用人单位无故不让职工上班,又不提出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变相辞退的,职工较难进行维权。面对进退两难的情况,该职工可以照常去上班。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仍阻止,该职工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时,用人单位会作出明确态度的。如果用人单位反复,可再次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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