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朋友一起开店,签的合同是转让或者退股增股,都必须经所有股东同意,现在她私自把经营权管理权转让出去了,转给另两个人,她说另一个人代带我两的资金还在里面,还是有股份,,但是这些事情现在的接手人不知道,合同人也只是接手人一个人签字,这样我的合作伙伴是不是算违约了

股权转让
2018-12-25 07:1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
    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
    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 股东的股权转让所牵涉的不只是单纯的股东地位的置换和股权比例变动的内部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对外债权持有以及对外债务偿还的外部问题。
    关于债务问题:
    公司内部股权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有人认为,公司股权发生转让,根据法律后果来看,公司资产并未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因此,股权转让与公司债务没有联系。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行得通的,但是,在实践当中,外部的债权人往往会担忧自己这笔债权能否真正收回。
    也就是说,公司股权发生转让,内部治理结构发生改变,虽然从当时的状态来看,公司的账面资产并没有发生减少,偿还能力并未减弱,但是,公司内部结构的变化很可能给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带来外部第三人无法预料,至少是难以预料的改变。
    公司的战略转型使得持有对公司的长期债权的外部债权人的远期利益无法实现。这样,由股东转让股权导致公司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并影响到公司长期债务的偿还,这种潜在的风险,让债权人变得坐立不安起来。

  • 1、股东就是出钱的人,管理者是执行的人。股东可以是管理者,但是管理者却不一定会是股东。
    2、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管理者只是由股东或企业法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可以和股东共同解决商议公司大小事务,但没有最终决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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