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和他前妻是协议离婚的,离婚的时候协议孩子先给她带,她不要了再还我们,我们一个月付生活费一千一,可是我们发现她一千一根本就没有用在孩子身上,过年的时候给孩子吃稀饭配萝卜干,现在我们拒绝给她钱,想要回孩子,可是她不肯,她把孩子当摇钱树了,她没有工作,就靠我们给的生活费,离婚的时候把财产全部给了她,是希望她对孩子好一点,可是她一不开心就打骂孩子,现在孩子的心里也有一点变态了,我老公希望要回孩子,请问我们可不可以要回孩子。谢谢!

离婚
2018-12-26 05:38: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男方和他前妻是协议离婚不能随便和男方结婚,协议离婚不是签个协议就可以了,还需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离婚证。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男方便可以再婚。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归母方抚养。
  •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是说,您们在领取过结婚证的情况下,若无法协商一致进行协议离婚,那么您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您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综上,建议您鼓起勇气,使用法律手段为您伸张正义,只有这样,您和您的家人才能真正恢复正常的生活!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 具体到公证处咨询办理,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