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高安市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饭店,我总共融资23万,一个融资8万,另一个融资13万,因有一个股东要退股,因为都是我比较值得信赖的朋友就大意的相信朋友没有签下合同之类的东西,只有口头协议,但是我的入股时间,和他们之前欠款的时间是不一样的,然后欠款也都是有欠条和时间证明和我无关,这对我有帮助吗,我是在中途融资的,合伙人有故意隐瞒了我,在我融资之前欠下了很多的外债,比如酒店装修费,酒店在我未入股时欠下的酒钱,菜钱……欠下这些帐的主要原因不是没钱赚,而是他们把营业的资金都装进自己腰包,没有去付掉所有的欠款,才造成今天的局面,他们给我看到的赚钱只是一个假象,现在商家个个上门讨帐,合伙人又都不愿拿钱出来解决,开始说4万能解决,我想都是朋友有钱一起赚,赚了再还我,可没想到4万出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现在饭店已经无法再正常经营,只能转让,欠款加投进的钱,一共6.7十万,我合伙人说2。3十万转出,还是转给之前退股的人,我等于入股进去的钱一分不给我,我当然不同意,可是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意为去跟他们打闹我知道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有通过法律,我想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有哪位律师能帮帮我吗?

2018-12-26 07:02: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你好,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协商不成,诉讼维权。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限没有进行约定的是六个月。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 关于欠款协议问题的解答,例如:
    1.对方公司应当按照欠款协议约定在今年年底前归还欠款。由于目前离年底尚有一段时间,对方公司目前不存在违约行为。
    2.法院案件受理费用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3.民事案件一审一般在6个月内审结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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