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戚把他的一块土地卖给我,土地证名字是他儿子的,当时没办过户手续。后来我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可以建造房子,我建好房子,去办房产证,房产局还是以当时土地证名字,办理房产证也是他儿子名字。如今他儿子说证件名字是他的,所以房子也是他的,他儿子不愿意过户给我,也不承认是我买的地,我建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2018-12-27 15:4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 通过继承获得的房产,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取得房产证,而且,最重要的是,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
    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购房者在买房时也要多加详勘。
    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二、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四、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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